争先创优在基层 全校教师考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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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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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该校党总支在会议室和考务办公室同时举行“法制学习——《信访条例》考试活动”,检验教职工的“争创”学习情况。

?  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在局党委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举行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12月16日,该校党总支在会议室和考务办公室同时举行“法制学习——《信访条例》考试活动”,检验教职工的“争创”学习情况。
   《信访条例》是国务院第79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于2005年5月1日实施。它规定了信访事项的相关法律内容,明确了信访人和受理部门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对维护国家信访制度、保障信访渠道通畅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让学校教师知法、懂法,用法律来规范言行,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深入开展法制教育,2010年把《信访条例》作为全年的学法重点。通过会议集中宣讲、分组讨论学习等形式,使《信访条例》深入教师心中。
   该校16日的《信访条例》考试,分为两个部分。35岁以下的教师采用闭卷考试;35岁以上教师采用开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条例的颁布部门、时间;信访渠道;信访人行为;受理部门行为;《信访条例》的认识和理解等五个内容。
  在考试期间,35岁以下教师在支德银校长的监考下,沉着答题,纪律井然;35岁以上教师,在金树荣书记的监考下,仔细查阅,认真严肃。在短短的三十分钟内,两个考场的“考生”均顺利的做完了答卷。
   据悉,该校自2005年以来,每年都要举办法制、教育类校内考试,先后有《教师法》、《职业教育法》、《职业道德规范》等笔试考试,同时,党总支还通过师德报告会、优秀党员报告会等形式,提高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师德师风建设,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