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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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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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制度为科学规范部门图书馆管理,最大化合理利用部门图书,以促进员工学习、交流,特订立本制度。一、图书保管规定1、各类书籍由部门统一购置。2、新购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册数、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在册,方便部门员工查阅,并在每本书的第一页盖上部门图书专用章。3、员工借出图书请爱惜使用,请勿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4、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须尽快配合办理还书。5、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三、借还书规定员工有需要

图书馆管理制度

为科学规范部门图书馆管理,最大化合理利用部门图书,以促进员工学习、交流,特订立本制度。

一、图书保管规定

1、各类书籍由部门统一购置

2、新购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册数、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在册,方便部门员工查阅,并在每本书的第一页盖上部门图书专用章。

3、员工借出图书请爱惜使用,请勿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

4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须尽快配合办理还书。

5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三、借还书规定

员工有需要借书,须在图书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归还。

1、员工借书应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完成借阅流程后,方可借阅。

3借阅时间原则上是不超过30天。到期应立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4、员工还书时应先对图书进行自查,图书管理人员对所还图书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完成归还流程,将图书按规定放置图书馆。

四、其他规定                                

1、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照原价三倍赔价。

2、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书者,停止其借书权。

 

 

 

 

 

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