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 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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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校园整齐、有序的环境,提高校园停车资源的使用效率,确保师生出行平安,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人员范围
1. 学校全体教职工、三保人员、教官
2. 友好单位伏牛路小学教师(须经学校研究通过)
3. 家属院车辆(仅夜间规定时间停放)
4. 临时来访人员车辆(须经批准)
二、办理流程
1. 到综治办填写车辆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录入车辆信息。
2. 每人限登记本人驾驶的一辆车信息,特殊情况需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增加,但合并按照一辆车管理。
3. 家属院车辆仅填写车辆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签署“同意书”。
三、停放标准
1. 车辆要按照规定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逆向停车,甚至挤占消防通道。
2. 车辆停放不得占用学校公车停放点。
3. 务本楼前安装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请尽量优先让新能源车辆停放。
4. 学校后院原则上不允许车辆行驶和停放,如遇大型活动或者比赛等特殊情况要服从学校安排。
5. 保安每天不定时检查规范停放情况,通知违规车辆车主及时做好处理。
四、夜间停放要求(周日-周四22:00-次日6:00)
1. 保安每天及时登记夜间停放车辆信息,按规定做好留存和统计。
2. 每周连续停放不能超过2(含)个晚上,每辆车每周累计最多不能超过3(含)个晚上。
3. 周五-周六夜间不再统计。
4. 每周五公布违规停放车辆和人员信息。
5. 对于多次不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的人员,学校可暂停其车辆入校资格。
6. 本着友好共处原则,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前提下,家属院车辆18:00以后可以停放前院,但次日早7:30分前必须离开校园,如不能遵守规定,多次劝阻无效,则学校有权取消其夜间停车资格。
五、工作时间停放要求(周一-周五6:00-22:00)
1. 公共停车位按照先来先停的原则停放。
2. 每人每天仅可同时停放一辆车,不同车牌号同一名下合并统计。
3. 临时来访人员车辆入校2(含)辆以内综治办审核,2(不含)辆-5(含)辆主管副校长审核;5(不含)辆以上主管副校长提请学校统筹安排。
4. 如遇出差等需外出几天情况,请尽量克服困难,不要将车辆停在校园内。
5. 校园内禁止非法改装、无牌无证、报废车辆等进入。
6. 禁止在校园内鸣笛、急刹车等产生噪音的行为,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六、未尽事宜以补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