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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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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省内率先、国内知名、人民满意的中职学校,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郑州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文明建设的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通过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功能、规范学校管理、提升学校品质,提高师生员工整体素质,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省内率先、国内知名、人民满意的中职学校,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郑州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文明建设的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通过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功能、规范学校管理、提升学校品质,提高师生员工整体素质,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精致校园、精细管理、精心服务”的“文化校园”建设目标,为郑州市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坚持整体规划、立足长远、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以“全员创示范、共铸文明校”为主题,以创建郑州市文明单位为抓手,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我校文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态化;提高学校的文明度、师生的参与率、学校对社会的贡献率和群众对学校的满意度。建设一流中职,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建立一流机制,争创一流业绩,力争2016年达到“郑州市文明单位”的要求,获得“郑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三、具体内容
郑州市文明单位的评估条件参照《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实施,由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定,主要采用听取汇报、问卷调查、实地察看、查阅近两年的原始资料等方式进行,共分为六个考核部分:
(一)材料审核:共设为11个项目,满分65分,包括:创建工作机制、理想信念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建设、法制建设、诚信建设、服务型单位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网络文明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等。
(二)实地考察:共设3个项目,满分15分,包括:单位文化氛围、内外环境、整体印象等。
(三)特色指标:共设3个项目,满分15分,包括:工作创新、稿件采用、表彰奖励等。
(四)扣分项:共设3个项目,分值5分,包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刑事案件,单位职工发生信用问题或交通违章,单位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等。
(五)网络知识测验:设文明单位知识问答,满分10分。
(六)网上社会评议:设有网上测评平台,满分10分。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创建郑州市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学校校长李京辉、党委书记张凯任组长,其他副校长为副组长,各行政处室及系部主任为成员,负责文明单位创建的具体实施工作。学校领导按分工指导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郑州市文明单位办公室,由郭宝生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周斌同志兼副主任,按工作职能分为:组织实施组、档案审查组、活动实施组、网络创建组和迎检工作组。
为保证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在领导小组的授权下,成立创建专项工作组,由党委书记张凯任组织、工会主席郭宝生任副组长,周斌、杨燕敏、苗畬、李保华、董齐章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的审定、督办和具体指导工作。
五、总体安排
整个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16年3月—6月 制定方案及宣传发动阶段
主要内容:学习动员
1、校党委审查通过创建方案,向学校各部门印发开展省文明单位创建的实施方案;
2、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
3、调研、参观学习其他文明单位;
4、组织学习文明单位创建知识复习材料
5、召开创建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分析创建指标体系,科学分解,责任到人。
6、召开文明创建动员大会,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创建文明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7、学校各部门按照学校要求和文件精神,组织部门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进行动员,层层抓落实。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8、印发宣传资料,并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橱窗等,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单位的意义、目的、途经,营造出人人知晓、个个积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 2016年7月—9月 申请报批阶段
1、撰写、报送市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2、研究《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调整工作方案
3、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分工方案和实施步骤
4、召开精神文明建设专题研讨会
5、规划、落实文明单位创建的环境建设工作
第三阶段 2016年10月—11月 组织实施阶段
主要内容:建设、自查、自评、整改
1、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创建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撰写活动方案和总结。各部门按照考评标准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打分,凡是按照标准该项目没有达到满分的,要在10月31日之前向项目负责人提出报告,报告中应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改正措施、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2、各项目负责人、责任部门根据任务分解表,对照创建标准和细则,认真收集、整理创建资料,建立创建档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负责的材料准备,完成主要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含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并列出佐证材料目录交文明办。
4、各责任部门进行自查和自评,针对自查和自评中查找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各责任部门对照指标体系和创建工作办公室的任务分解表,交齐所有相关佐证材料。所有资料装盒。做好将收集的佐证材料目录;撰写本部门的自评报告;
6、创建材料制卷建档与查验;
7、撰写党委书记报告、学校自评报告、评分说明等;
8、将修订后的自评报告、评分说明等经学校党委审定后报送省委教育工委;
9、印制学校宣传画册;
10、策划、组织文案撰写、拍摄、制作文明单位创建宣传片。
第四阶段 2016年11月 迎评总结阶段
主要内容:文明创建验收
1、整理和完善有关迎检支撑材料,撰写申请报告及自评情况说明材料,充分做好市专家检查组来院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迎接区文明办现场评审专家组对我校进行正式评估;
3、根据区文明办专家组的意见,对我校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
11月下旬左右市文明办对申报学校进行抽查,考核方式为听取汇报、实地考查、问卷调查和资料查阅。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负责人为创建市文明单位工作主要负责人,确保工作精干有效。具体落实部门的创建活动、材料撰写和报送、创建信息反馈、创建期间的现场组织等,保持与学校创建办公室的联络。
创建市文明单位工作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年绩效考核。由于工作不力,影响学校创建工作创建结果,将追究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