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课外活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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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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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课外活动报告制度



为使我校师生外出 活动有效开展,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报告制度:

一、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如春游、外出参观、社会实践等),须由学校出面向县教育局申请报告,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外出。

二、各班组织学生校外附近参观、写生等活动,须由各班班主任向校领导申请报告,经校长同意后方可外出活动。

三、外出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制定好外出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书面报告。

四、教师外出活动,必须持有上级文件通知,并到政教处备案。